⚖️ 在台灣已經合法離婚,回菲律賓卻可能還不算數?最高法院出手建立外國離婚法律資料庫,台菲跨國婚姻能少跑多少程序?
新聞摘要
菲律賓最高法院、外交部及法院行政官辦公室於10月21日在馬尼拉簽署合作備忘錄,將建立外國離婚、婚姻無效及撤銷婚姻相關法律的中央資料庫。外交部負責協調海外駐館取得經認證的外國法律文件,法院行政官辦公室負責保存、更新及提供使用。這項措施配合最高法院近期修訂的程序規則,目標是減輕當事人的舉證負擔、降低訴訟成本並縮短審理時間。目前尚未公布資料庫正式啟用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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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則新聞對台菲跨國婚姻家庭來說,其實比表面上更有意義。
台灣已經有完整的離婚制度,但菲律賓的情況不同。
菲律賓一般婚姻至今仍沒有普遍適用的離婚制度,涉及外國配偶的離婚案件,往往還需要透過法院確認外國判決的法律效力。
問題是,過去當事人除了要證明自己已經離婚,還得提出相關外國法律,並完成必要的認證程序。
這對住在海外的菲律賓人來說,是一筆不小的時間與金錢成本。
這次最高法院的做法,是把原本由個別當事人費力蒐集的外國法律資料,逐步轉為政府機關共同建立的資料庫。
但要注意,這不代表菲律賓已經開放全面離婚,也不代表台灣離婚判決會自動獲得承認。
Source Manila Standard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