⚖️ 彈劾定罪一定要16票嗎?最高法院沒正面回答,卻讓參院自己的三分之二算法暫時繼續走下去。
新聞摘要
菲律賓最高法院週三駁回三件挑戰參議院彈劾法庭「三分之二定罪門檻」解釋的聲請,理由包括聲請人欠缺訴訟資格及案件尚未成熟。參院彈劾法庭此前認定,憲法所稱「全體參議員」是指表決時依法且實際能參與程序者。聲請方則主張,24席參議院應至少取得16票才能定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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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鍵其實在於,最高法院這次駁回的是「程序」,不是直接宣告參院對三分之二門檻的解釋一定正確。這個差別很重要。
一邊認為,既然憲法設計的是24席參議院,三分之二就是至少16票;另一邊則認為,如果有人因法律或現實因素無法參與,硬把這些席次算進分母,可能讓彈劾門檻在實務上變得更難跨過。
對台灣讀者來說,這也是理解菲律賓政治制度的一個切口:很多政治攻防最後不只比誰票多,還會一路打到「規則究竟怎麼算」。而最高法院目前選擇不在這個時間點介入實體爭議,也等於把眼前的政治與程序壓力留在參議院。
這場彈劾真正影響結果的,可能不只是誰投哪一票,而是最後哪些票會被算進去。
By Pot Chavez & Maricel Cruz
Source Manila Standard



